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矿产资源补偿费计入什么科目
答:矿产资源补偿费,是指采矿权人为补偿矿产资源的消耗而向缴纳的一定费用。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,则是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对象、范围、费率、程序和使用与管理的一整套措施和方法。
全面营改增之后,矿产资源补偿费计入“税金及附加”科目。
四税一费是指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车船税、印花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,这四税一费计入税金及附加。
计算方式
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=矿产品销售收入×补偿费费率×开采回采率系数
其中:补偿费费率为0.5%—4%平均为1.18%。
开采回采率系数=核定开采回采率/实际开采回采率
采矿权人对矿产品自行加工的,按照规定价格计算销售收入;没有规定价格的,按照征收时矿产品的当地市场平均价格计算销售收入。采矿权人向境外销售矿产品的,按照国际市场销售价格计算销售收入。
矿产资源补偿费由采矿权人缴纳。矿产资源补偿费以矿产品销售时使用的货币结算;采矿权人对矿产品自行加工的,以其销售较终产品时使用的货币结算。
黄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与其他矿产有所不同。
其计算公式为:黄金矿产资源补偿费=矿产品销售收入×补偿费费率率×回采率系数×补偿费计征调整系数;(补偿费计征调整系数为65%一78%)。